玫琳凯:首席经销商号称能“拿200代”奖励?低级经销商写“遗书”维权?
日前,新浪潮记者收到消息称,“玫琳凯以合法直销的名义从事非法、变相的传销活动”。读者提供的爆料中提到,玫琳凯首席经销商张某某在公开会议上洗脑、拉人、骗取资金,声称经销商可以获得200代奖励。 “受害者”邢某某被“蛊惑”加入玫琳凯,向亲戚朋友、借贷平台借钱囤积玫琳凯业务,负债累累。
在直销监管严格的环境下,真的有公司经销商号称获得了200代奖励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让参与者通过写遗书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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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某某的“遗书”:数百万投入玫琳凯,无路可走
邢某某于2019年8月31日写的遗书一式三份,写给父亲邢某某、妹妹邢晓某、玫琳凯中国区总经销商张某某,中国商务部,国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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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某某提到,作为一名受过十几年教育的大学生,被张某某打着直销旗号的变相传销给洗脑了。每个月都需要囤货,囤积如山,死的那天用不完。我需要画人脉,请人吃饭,送礼。高消费支出,几年后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去砸玫琳凯,还从亲姐姐那里拿了37万进玫琳凯,还拿了仅有的6万元抗衰老我七十岁的父亲给玫琳凯的钱,甚至更多来自我丈夫的钱。我拿了 300,000 倒进玫琳凯。我和我亲戚的所有钱都给了我所有的钱,然后倒进了玫琳凯。最后,没有钱支持玫琳凯的生意。没办法,把两张信用卡5.8万元取出来,支付宝借了2.9万元,然后从网贷高利贷平台借了20万元,全部投资于玫琳凯,但最后,我所有的钱都花光了,我丈夫和我现在离婚了,我的家人伤心欲绝,无法生活,每个人都背叛了亲人,债务正在被高利贷公司追讨我已经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去死吧,一切苦难的深渊都会结束!”
邢某某的“遗书”说,“我不想就这样默默地死去,我要宣布真相,让身处其中的人尽快逃脱。”让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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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回应:邢某某两年才下单4万多元,已报警
那么,张某某是谁?邢某某说的是真的吗?
在网上,张某某被称为玫琳凯最年轻的首席执行官。根据网上资料,玫琳凯的促销系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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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顾问→高级美容顾问(发展1~2名美容顾问)→明星美容顾问(发展3~4名美容顾问)→红夹克(发展5~8名美容顾问)→准经销商(发展8名美容顾问)~ 10名美容顾问)→经销商(培养12名以上美容顾问)→高级经销商(培养1~2名经销商)→执行经销商(培养3~5名经销商)→首席经销商(培养12名以上经销商)。
张某某的成长历程是:1996年12月,加入玫琳凯; 1997年2月,晋升红夹克; 1997年6月,成为准经销商; 1997年9月成为经销商; 2005年1月,新任首席经销商。
也就是说,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张某某已经成长为玫琳凯中国区最高级别的经销商。
张某某的身份也得到了玫琳凯公司的确认。玫琳凯山东分公司人士在接受新浪潮采访时证实,张某某确实是玫琳凯授权经销商。
张某某将如何回应邢某某的“指控”?新浪潮记者联系到张某某时,张某某明确回复:“我已向南京赛虹桥派出所报案。”
邢某某在《遗书》中提到,作为张某某的一种下线,因为不断的灌输和洗脑,给了她一些海市蜃楼和不切实际的所谓美好生活,让她不断地把人拉进他们的团队。 “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囤货,囤货如山,到死都用不完。我们要拉关系,请人吃饭,送人礼物,花很多钱。”她提到自己现在负债累累,因为她被某某“洗脑”,投入巨资囤货、招人、请人吃饭、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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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邢某某的说法,张某某回应:“经警方立案调查,邢某某所谓的近100万贷款用于个人消费、买房、买车、吃喝玩乐。五星级酒店,结果邢某某2017年和2018年在玫琳凯公司的个人订单都是4万多元,没有100万的订单。邢某某在派出所和警方记录中都承认了。因为邢某某一直被几家贷款公司追着真的很无奈,所以想在没有任何依据和证据的情况下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想通过这一举动对我们提出无理要求。目前,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这件事我们全权处理!而且南京赛虹桥派出所的民警也通过电话严厉警告对方不要散布不实言论!”
关于张某的说法,新浪潮记者因无法联系到邢某的个人说法,无法确认其真实性。针对张某某涉嫌举报,新浪潮记者电话联系南京赛虹桥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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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的表现可能需要 200 代人。玫琳凯是一家“了不起”的公司吗?
爆料中,有多个音视频片段,拍摄时间不详,但内容直接指张某某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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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音中,张某某说:“我告诉大家,玫琳凯最厉害的地方是我们的妈妈沙龙,我们最重要的团队表现可以被n代拿走。也就是说,从你的准确度来监管开始,你培养的人,你再培养的人,发展到200代,都是你的。”张某某说,这在直销行业非常精彩。
一位新浪潮记者采访玫琳凯和张某,“团队的业绩能到200代”确实是张某所说的,但双方都没有正面回应。
而团队薪酬可以说是直销的红线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点第一款对“团队报酬”的概念作了明确规定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领导者,通过开发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开发人员开发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计算并支付在线报酬。对下线的销售业绩,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是的,这是一个“团队付费”的传销活动。
有两种类型的团队报酬。一是“以销售商品和销售业绩为报酬依据的纯‘团队报酬’传销活动,不得视为犯罪。”报酬的方式,但本质上是一种以开发人员数量为依据进行报酬或返利的传销活动玫琳凯吴川授权经销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被定罪,但都逃不过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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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琳凯公司:属于张某和某个人,与公司无关
资料显示,玫琳凯是全球护肤彩妆直销公司之一。它成立于 1963 年 9 月 13 日,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 1994年,玫琳凯在中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了其在美国以外的第一家工厂。 1995年,作为玫琳凯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琳凯中国”)正式开业。 2006年取得直销牌照,是国内最早的直销企业之一。
玫琳凯知道邢某某“遗书”事件吗?公司对此有何反应?玫琳凯山东分公司人士告诉新浪潮记者,了解情况后,确实有邢某某的遗书。该人士转述玫琳凯中国总部的意见称,“张某某是我们公司的授权经销商,但他不是公司员工,他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该人士还表示,“我们了解到,张某某及其律师已向南京赛虹桥派出所报案,邢某某言论不实,张某某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
这与张某某所说的一致。
但是,如果张某某“团队业绩可以走200代”的虚假宣传是真的,玫琳凯会如何看待呢?
玫琳凯公司在回复记者时表示:“张某某为独立授权经销商,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依法经营。”
至于独立授权经销商与公司的关系,玫琳凯公司的一个案例似乎也证明了“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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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宗案件,不支持经销商亲属向玫琳凯提出的诉讼请求。陈某为玫琳凯授权经销商,陈某杰、陈某从事玫琳凯化妆品销售。 2012年4月,两人分别被邓建伟和黄乔生劫杀。陈某的父亲和弟弟认为陈某是在履行职责,即从事就业活动时被杀的,玫琳凯应该赔偿他;而玫琳凯则表示,“授权经销商”并非员工,不承担陈某死亡的赔偿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认定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与受害人陈某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故不承担赔偿责任。陈的伤。
如果经销商受伤,经销商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意味着,如果张某某的夸大宣传属实,那只是张某某的事?
但这样的说法似乎与玫琳凯曾经说过的话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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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滨州市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新浪潮记者参加了会议。玫琳凯代表在会上表示,公司不会因影响业绩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业绩越高,查处越严。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处罚和退出机制,内部设有专职经销商违规处理团队,并聘请外部第三方调查机构利用异常订单预警大数据检测手段玫琳凯吴川授权经销商,主动排查违规线索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公司绝不会因业绩受到处罚,相反,还建立了“三高一险”防控机制,业绩越高越需要进行严格的调查。
根据张某某的说法,此事已报警。进展如何,新浪潮记者将继续关注。